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六条 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学校。
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批次,除因专业不服从调剂、体检受限、选考科目不符等特殊原因,投档考生不退档;非平行志愿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。
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大学负责解释。
招生计划
经教育部认定审批,山东农业大学开设中英合作办学(批准书编号:MOE37GB2AN),招生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专业,学制四年,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,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。开设中美合作办学(批准书编号:MOE37US2AN),招生专业为动物科学专业,学制四年,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,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。
学校网址: src="http://p2.qhimgs4.com/t012b17c2db68c2e6fa.jpg">
组织机构
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家长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,由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,录取结果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( 新生入校后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。审查不合格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、商务英语2个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;食品质量与安全(中英合作)、土地资源管理(中英合作)、动物科学(中美合作)为英语授课,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;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。
3.学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“专业清”。
第五条 学校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。
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批,财政、物价部门审核,山东农业大学开设校企合作项目,招生专业为商务英语(校企合作,与山东网商教育科技集团合作),学制四年。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,颁发山东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;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、办学条件,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、生源质量、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,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,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,报教育部审核后通过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、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。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。
其他
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,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。
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,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
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
证书颁发
山东农业大学
第十八条 对教育部和各省(区、市)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,学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,且最高不超过20分。该加分在投档、分专业时均适用。
文章来源:《高等农业教育》 网址: http://www.gdnyjybjb.cn/zonghexinwen/2022/0601/596.html
高等农业教育投稿 | 高等农业教育编辑部| 高等农业教育版面费 | 高等农业教育论文发表 | 高等农业教育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21 《高等农业教育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